庭审陈述经典范文_庭审陈述词
1.法院庭审旁听报告如何写
2.开庭时原告怎么说话
参考一下下列范文:
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2005年 11月3日 法学院部分04,05级学生旁听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淦弟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案件的审判。
案情简介(公诉方)
1999年9月8日 被告人林淦弟(福建罗源籍)与其姨丈林其龙(已接受判刑目前)的指示下伙同两名江西籍青年到上海其以陈文忠名义租住的房屋内抢劫,并将房东的母亲捆绑,用毛巾和胶带封住被害人的嘴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三人偷走房东家内两张存折及一些现金后逃离现场。被告人将存折交与林其龙后两人一起将存折中的存款取出,分赃后被告人潜逃至2005年7月于上海被捉拿归案并移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程序
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座后,法警将被告林淦弟带上被告席。全体听审人员保持肃静。
一 首先审判长就被告人林淦弟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就被告人何时收到起诉书的问题询问了被告人,得到确切地回答后,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二 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随后,审判长向被告人申明其在庭审时所具有的权利及若被告人认为庭审人员可能影响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可以申请庭审人员进行回避,且可以在审判过程中调取新证据或传唤新的证人。经过审判长的允许后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三 公诉人提问阶段。公诉人就案件调查文件中的内容对被告人林淦弟提问。在此过程中被告需对公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陈述事实。其中被告人林淦弟对公诉人就文件所陈述的作案过程拒不承认,并提出了新的供词。提出自己并不知情,且没有收到任何不法财物。随后审判进入辩护律师提问被告人阶段。
四 辩护律师对被告之前对案件的新说法进行了一些询问。
五 公诉人补充发问,就被告人新的供词中的疑点提出异议。其中,审判员也对被告人的陈述提出了疑问。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对提问的回答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六 审判长宣布进入控辩双方举证环节。
1.公诉人宣读福州市人名检察院对被告人调查所得结果的相关文件并提供了主犯林其龙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证词,并在宣读完毕以后指出被告人林淦弟认罪态度恶劣,在定罪量刑时应考虑对其量刑的程度。
2.辩护人为被告在案件中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重申即被告人林淦弟身份应为从犯,且在案发当时认识能力较差故要求审判人员考虑其定刑。
3.被告人林淦弟进行自我辩护,并指出主犯林启龙游推脱责任之嫌.且一再重申自己对当时的案件不知情。
七 庭审进入最后阶段,仅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下次开庭时间待议。
庭审结束,工作人员及旁听人员按秩序退场。
法院庭审旁听报告如何写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那么,刑事案件法院庭审笔录范文是怎样的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法院庭审笔录范文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庭审笔录( 案)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xx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 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xx事务所律师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记录: xx律师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 开 庭 1.核对基本信息; 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 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 年 月 日因 被刑事拘留,同 年 月 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 年 月 日收到。 2.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 组成。本院书记员 担任本案庭审记录。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详见起诉书 (略) 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是否要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是否认罪? 被: 。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官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发问阶段;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公: 。 被: 。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辩: 。 被: 。 审: (审判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发问) 被: 。 3.举证质证。 审:请公诉人举证。 公: 1、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检查笔录、鉴定结论)。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 。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有/无) 审:传证人到庭。核实证人的身份,告知应当如实作证和做伪证的法律责任,指令在保证书上签字。 公:向证人发问。 审:被告人对证人有要发问的吗? 被:没有。 辩:没有。 审:被告人有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吗? 被:有/无。 辩: (辩护人举证)。 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 被:没有。 辩:没有。 三、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 。 审:由被告人作自行辩护。 被: 。 审:现在由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辩: 。 审: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发言? 公:没有。 被:没有。 辩:没有。 四、最后陈述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 审:休庭,延期宣判/当庭宣判。 五、宣判 审:详见刑事判决书。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可以吗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条件。三、有刑事案件可以结婚吗
有已经了结的案底,是可以去领结婚证的。如果案件没有了结、是逃犯,那么肯定是不行的。 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二)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三)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双方均无配偶。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案件法院庭审笔录范文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对上文的阅读,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庭审笔录会有进一步的了解。开庭时原告怎么说话
我这有个范本,你参考下吧
法院旁听笔录
第一阶段:开庭
书记员: (安排公诉人、辩护人入座后)下面宣读法庭规则(宣读完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座,全体人员起立(审判人员就座后)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审理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盗窃一案,请法警带被告人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入庭
审判长: 被告人刘年军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此重复,问其余二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民族、职业、住址?
被告人: 汉族,
审判长: 你曾经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行政处罚?
被告人: 没有。
将三被告人带出审判庭,只留一人,分别对他们进行询问。
审判长: 本庭依法公开审理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盗窃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此案、本合议庭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 担任审判长,并以 共同组成,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庭为被告人刘年军辩护。(被宣布的上述在座人员,应分别举手示意)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29、31条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请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不需要
第二阶段: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 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告人: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本案举证.(公诉人举证)
被告人是否有异议?辩护人是否有异议?公诉人可以发问
第三阶段: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自我辩护还是请辩护人为你辩护? 被告人:辩护人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
审判长:本合议庭对于控辩双方所争议的事实已经清楚,法庭辩论结束。公诉人还有异议吗?
公诉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异议吗?
辩护人:没有
第四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合议。
第五阶段:宣判
书记员:(继续开庭)请大家坐好,请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入庭按位就坐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全体起立(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坐下。
审判长: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继续开庭。
对被告人刘年军、王功铁、李雪亮盗窃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作出结论。现在宣布判决:雨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书。
判处被告人刘年军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元整;被告人王功铁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整:被告人李雪亮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正本1份,副本2份。
注:第二个案子过程与上面差不多,只是被告人周博文因下落不明而中止审判,只对被告人马军审判,且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庭上原告需要做: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扩展资料: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1、原告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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